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 2024年10月12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华体网: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512-52822914
附表:
单位:平方米
序号 |
权利人 (户主)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坐落 |
宅基地面积 |
建筑面积 |
用途 |
备注 |
1 |
陈青青 |
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|
古里镇下甲村(3)陈家宅基40号 |
168 |
280 |
农村宅基地 成套住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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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屈琴芬 |
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|
古里镇下甲村(9)段里25号 |
168 |
140 |
农村宅基地 成套住宅 |
|
3 |
王卫清 |
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|
古里镇下甲村(21)荷花娄156号 |
138.26 |
241.37 |
农村宅基地 成套住宅 |
|
4 |
王建青 |
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|
古里镇下甲村(21)荷花娄155号 |
161.88 |
256.57 |
农村宅基地 成套住宅 |
|
5 |
陈勤生 |
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|
古里镇下甲村(24)湖上18号 |
168 |
280 |
农村宅基地 成套住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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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王琴芬 |
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|
古里镇下甲村(21)荷花娄176号 |
168 |
280 |
农村宅基地 成套住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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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王建祥 |
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|
古里镇下甲村(22)庄金角2号 |
168 |
280 |
农村宅基地 成套住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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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王善其 |
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|
古里镇下甲村(24)湖上11号 |
168 |
280 |
农村宅基地 成套住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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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单位: 华体网: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4年9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