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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4号王某不服 华体网:公安局政府 华体网:申请答复复议决定书

时间: 2024-08-30 10:09 来源: 华体网:司法局 访问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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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复议决定书

〔2024〕常行复第134号

申请人:王某

被申请人: 华体网:公安局,住所: 华体网:青墩塘路100号。

法定代表人:王志军,职务: 华体网:公安局局长。

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,本机 华体网:2024年6月25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,经审查,本机 华体网:2024年6月25日依法受理,现已审理终结。

申请人请求:1.撤销《政府 华体网:申请答复书》(熟公依复〔2024〕第024号);2.责令被申请人依法予以公开。

申请人称:2023年3月4日,申请人被邻居浦某、浦某、陈某等一家五口结伙殴打,故意伤害。报警后,被申请人拒绝执行《公安部受案立案改革完善制度》违法办案,公开包庇,渎职,复议时提供的2023年3月3日的虚假视频。申请人提出政府 华体网:申请,被申请人不履行 华体网:的法定职责,责令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。

申请人提供的主要证据有:1.报警电话截图;2.法律网页截图9张;3.申请政府 华体网:表复印件;4.申请 华体网:公安局撤销3月10日伪造调解书复印件;5.政府 华体网:申请答复书;6.申请案发监控复制报告复印件;7.王某身份证复印件。

被申请人称:一、作出政府 华体网:申请答复的基本情况。2024年5月25日,我局收到王某通过信函提交的《政府 华体网:申请表》,申请公开2023年3月4日被邻居殴打案件监控录像。2024年6月13日,我局作出熟公依复〔2024〕第024号《政府 华体网:申请答复书》:“经审查,您申请公开的2023年3月4日被邻居殴打案件监控录像,属于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执法案卷信息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华体网:条例》第十六条第二款、第三十六条第(三)项的规定,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。”当日,我局向王某《政府 华体网:申请表》中注明的联系地址 华体网:尚湖镇镇常兴村某号邮寄《政府 华体网:申请答复书》。

二、答复程序合法。2024年5月25日,我局收到申请人的《政府 华体网:申请表》。2024年6月13日,我局作出《政府 华体网:申请答复书》,并于当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华体网:条例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程序。

三、答复适用法律正确。收到申请人的政府 华体网:申请后,我局经审查查明:2023年3月4日17时38分许,我局接报警称,练塘常兴村某号门前,王某与邻居陈某因双方弄堂里树枝的摆放问题产生纠纷,后双方产生肢体冲突。2023年3月5日我局练塘派出所以殴打他人行政案件受案调查。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案发监控录像,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信息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华体网:条例》第十六条第二款、第三十六条第(三)项之规定,我局决定不予公开并答复申请人。

四、对申请人提出的事实、理由和请求的答复。申请人称2023年3月4日案发报警后, 华体网:公安局拒绝执行《公安部受案立案改革制度意见》,违法办案公开包庇渎职,与客观事实完全不符。我局练塘派出所当天接申请人报警后即于次日受案调查,全面收集证据。2023年3月10日,因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,2023年3月12日,练塘派出所予以结案。我局经对申请人的政府 华体网:申请进行审查,依法决定不予公开并答复申请人,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,不存在申请人所述的不履行 华体网:法定职责的情况。

综上所述,申请人在其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所述的事实和理由不能成立,我局依法作出的《政府 华体网:申请答复书》并无不当,请求复议机关予以维持。

被申请人提供的主要证据有:1.政府 华体网:申请表;2.收件信函面单及物流信息;3.政府 华体网:申请答复书;4.邮件交寄物流信息;5.受案登记表;6.呈请结案报告书。

经审理查明:被申请人于2024年5月25日收到申请人的《政府 华体网:申请表》,申请公开2023年3月4日被邻居合伙殴打案件监控录像。内容描述为:“请 华体网:公安局练塘派出所给予复制2023牛安3月4日下午5点左右邻居浦某、陈某、浦某、吴某、浦某乙结伙殴打王某占地、损物案发全面监控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”2024年6月13日,被申请人作出并邮寄《政府 华体网:申请答复书》(熟公依复〔2024〕第024号):“经审查,您申请公开的2023年3月4日被邻居殴打案件监控录像,属于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执法案卷信息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华体网:条例》第十六条第二款、第三十六条第(三)项的规定,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。”2024年6月14日,申请人签收。

另查明,2023年3月4日17时38分许,被申请人接报警称,练塘常兴村某号门前,王某与邻居陈某因双方弄堂里树枝的摆放问题产生纠纷,后双方产生肢体冲突。2023年3月5日被申请人受案调查,并于2023年3月12日结案。

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:1.政府 华体网:申请表;2.收件信函面单及物流信息;3.政府 华体网:申请答复书;4.邮件交寄物流信息;5.受案登记表;6.呈请结案报告书;7.报警电话截图;8.法律网页截图9张;9.申请 华体网:公安局撤销3月10日伪造调解书复印件;10.申请案发监控复制报告复印件;11.王某身份证复印件。

本机关认为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华体网:条例》相关规定,被申请人具有政府 华体网:的答复职能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华体网:条例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,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,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。本案中,被申请人于2024年5月25日收到申请人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的政府 华体网:。2024年6月13日,被申请人邮寄送达《政府 华体网:申请答复书》,答复期限符合法律规定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华体网:条例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,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、过程稿、磋商信函、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,可以不予公开。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,从其规定。第三十六条第三项规定,对政府 华体网:申请,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:(三)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。本案中,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是“2023年3月4日被邻居合伙殴打案件监控录像。”该监控录像属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案卷信息,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公开,并且说明理由,符合法律规定。

华体网: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逾期举证的补充意见,本机关查询,被申请人于2024年6月27日收到《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》,于2024年7月9日邮寄案涉证据材料,未超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答复期限,故,申请人该主张缺乏事实依据,本机关不予支持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,本机关决定如下:

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 华体网:答复。

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,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2024年8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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