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体网

图片

133号陶某不服 华体网:公安局政府 华体网:申请答复复议决定书

时间: 2024-08-30 09:57 来源: 华体网:司法局 访问量:
【字体:

行政复议决定书

〔2024〕常行复第133号

申请人:陶某

被申请人: 华体网:公安局,住所地: 华体网:青墩塘路100号。

法定代表人:王志军,职务:局长。

委托代理人:诸进,男, 华体网:公安局工作人员;陆军明,男, 华体网:公安局工作人员。

申请人对 华体网:公安局作出的政府 华体网:申请答复不服,于2024年6月25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。本机 华体网:2024年6月25日依法受理,现已审理终结。

申请人请求: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 华体网:申请答复书(熟公依复〔2024〕第023号),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公开给申请人。

申请人称: 华体网:公安局未履行出警执法职责,未履行保护公民人身安全、合法权益,对执法仪执法记录全过程公民有知情权、监督权。2024年5月20日邻居麦壳堆放在屋东路旁,因填河后无水源,申请人老公报警是涉嫌着火,而 华体网:公安局接警后拒绝履行法定职责,对申请人夫妇说不是他们管,找村委,要么麦壳堆申请人家里。那2021年3月25日被谋杀未遂灌农药打伤案为什么不立案,那民警讲人没死怎么立案,如此野蛮执法,有损公安形象。公安民警无视弱势群体,犯罪人不抓,反欺负受害人(举报人),打击报复,明显违法。恳请贵局主持公道,遵循合法、公正、公开、高效、便民、为民的原则,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,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第一条、第三条、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款、第四十四条第二款、第四十五条规定,被申请人不履行 华体网:法定职责,行政不作为,责令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。

申请人提供的主要证据有:1.拨打110截图;2.政府 华体网:申请表;3.政府 华体网:申请答复书;4.申请案发监控复制报告。

被申请人称:一、作出政府 华体网:申请答复的基本情况。2024年5月25日,被申请人收到陶某通过信函提交的《政府 华体网:申请表》,申请公开2024年5月22日因邻居麦壳堆放涉嫌着火报警,处警执法仪录制的人民警察全面履行职责过程。6月13日,被申请人作出熟公依复〔2024〕第023号《政府 华体网:申请答复书》:“经审查,您申请公开的2024年5月22日因邻居麦壳堆方涉嫌着火报警,出警执法仪录制人民警察全面履行职责过程,属于本机关的内部工作流程信息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华体网:条例》第十六条第一款、第三十六条第(三)项的规定,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。”当日,被申请人向陶某《政府 华体网:申请表》中注明的联系地址 华体网:尚湖镇常兴村某号邮寄《政府 华体网:申请答复书》。

二、答复程序合法。2024年5月25日,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的《政府 华体网:申请表》。2024年6月13日,被申请人作出《政府 华体网:申请答复书》,并于当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华体网:条例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程序。

三、答复适用法律正确。收到申请人的政府 华体网:申请后,被申请人经审查查明:2024年5月22日晚,被申请人接王某报警称,邻居随意堆放麦壳有烧起来的隐患,要求清理。被申请人的练塘派出所接警后安排警务人员前往处置,未发现麦壳着火,告知报警人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向村委会反映。执法仪记录处警过程。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出警执法记录仪录像,属于本机关的内部工作流程信息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华体网:条例》第十六条第一款、第三十六条第(三)项之规定,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公开并答复申请人。

四、对申请人提出的事实、理由和请求的答复。申请人称其老公报警涉嫌着火, 华体网:公安局接警后拒绝履行法定职责,并且态度蛮横,与客观事实完全不符。练塘派出所当天接到报警后即安排警务人员前往处置,因不涉及违反公安行政管理或者涉嫌犯罪,依法告知了当事人处理途径。被申请人经对申请人的政府 华体网:申请进行审查,依法决定不予公开并答复申请人,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,不存在申请人所述的不履行 华体网:法定职责的情况。

综上所述,申请人在其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所述的事实和理由不能成立,被申请人依法作出的《政府 华体网:申请答复书》并无不当,请求复议机关予以维持。

被申请人提供的主要证据有:1.政府 华体网:申请表;2.收件信函面单及物流信息;3.政府 华体网:申请答复书;4.邮件交寄物流信息;5.接处警工作登记表。

经审理查明:被申请人于2024年5月25日收到申请人邮寄的《政府 华体网:申请表》,申请内容为“2024年5月22日因邻居麦壳堆放涉嫌着火报警,出警执法仪录制人民警察全面履行职责过程。”2024年6月13日,被申请人作出政府 华体网:申请答复:“经审查,您申请公开的2024年5月22日因邻居麦壳堆方涉嫌着火报警,出警执法仪录制人民警察全面履行职责过程,属于本机关的内部工作流程信息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华体网:条例》第十六条第一款、第三十六条第(三)项的规定,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。”并于当天邮寄给申请人,于次日送达。

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:1.政府 华体网:申请表;2.收件信函面单及物流信息;3.政府 华体网:申请答复书;4.邮件交寄物流信息;5.接处警工作登记表;6.拨打110截图、申请案发监控复制报告。

本机关认为:被申请人于2024年5月25日收到申请人邮寄的《政府 华体网:申请表》后,于2024年6月13日作出政府 华体网:答复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华体网:条例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,程序合法。

本案中,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是 华体网:公安局在5月22日处警过程中形成的执法记录仪录像,该执法录像属于公安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,被申请人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华体网:条例》第十六条第一款、第三十六条第(三)项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,并无不当。

华体网: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逾期举证的补充意见,本机关查询,被申请人于2024年6月27日收到《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》,于2024年7月9日邮寄案涉证据材料,未超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答复期限,故,申请人该主张缺乏事实依据,本机关不予支持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,本机关决定如下:

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 华体网:答复。

对本决定不服,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
2024年8月20日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